8 月 16 日,从山西省卫计委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医院临床护理服务水平,提升患者及社会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满意度,山西省卫计委决定在全省三级医院中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
按照计划,试点工作将于今年 8 月正式启动,并于 2017 年 12 月结束。到 2018 年时,将在全省三级医院中全年推开。试点阶段,主要在全省三级医院中开展,各医院至少有一个病区开展「无陪护」服务,也鼓励具备条件的二级医院开展试点工作。
山西省卫计委要求,各医院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要与规范医院护工管理紧密结合,在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确保患者安全。
要明确护士长在护工管理中的责任,确保护工在责任护士的管理和指导下为患者提供规范的生活照护服务;要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护工从事陪护服务,坚决杜绝「黑护工」现象;重症监护病房和新生儿病房不得聘用护工提供生活照护服务;严禁以护工或护理员代替护士从事护理专业技术操作。
同时,鼓励医院引入具备资质、合法合规、信誉度高、陪护经验丰富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以劳务派遣或服务外包的方式提供规范的陪护服务;由患者与第三方机构协议进行的护工陪护费用为非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机构不得向患者或家属直接收取陪护费。
来源:山西晚报作者:薛琳